| |
一、如何申办经历公证 经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段时间内,在某地、某单位从事工作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经历公证由当事人户籍地或事实发生地具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一)办理工作经历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工作经历的书面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写明当事人××××年××月至××××年××月在什么单位从事何种工作、担任什么职务; 3、当事人需证明专业技术经历或证明中说明当事人具有技术等级职称的,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证书; 4、当事人如需证明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按照身份公证的程序办理; 5、当事人如需对其兼职的工作经历进行证明,其兼职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提供兼职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济南工作的外地当事人申请办理工作经历公证,除提供以上证件和材料外,还须提供暂住证; 7、应提供与办证数量相应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1、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当事人如需要证明在不同单位的多段工作经历,应由其工作过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 (三)收费标准: 办理经历公证,每证80元。 二、如何办理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为提存人。提存之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一)申办提存公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之合同或文书(如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或交易双方所拟签订之合同或拟履行之合同(担保提存); 3、以提存方式清偿债务或担保债务履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债务确实无法履行之证明; 4、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其他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2、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三)收费标准 提存公证按提存标的物价值的3‰收费。 三、如何申办婚前(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婚前(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未婚夫妻(夫妻)双方就婚前财产归属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的证明的活动。 财产约定公证由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称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称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一)申办该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 2、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财产的约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5、财产清单;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财产约定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编号、住址等基本情况; 2、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的,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归属等; 3、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共同财产的名称、来源有无其他共有人、归属等。 (三)注意事项: 1、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约定处分的财产一般为不动产且已取得产权证明; 2、约定书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或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约定; 3、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无胁迫、无欺诈; 4、当事人不得以财产约定的形式逃避债务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否则该约定行为无效。 (四)收费标准: 财产约定公证收费每证400元。 四、如何申请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人的财产无偿或附一定条件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实践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采取赠与合同的形式。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户口簿或护照);赠与人、受赠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及身份证; 2、赠与合同文本; 3、赠与物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由共有人共同赠与;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及受赠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附件条件的应写明所附件的具体内容。 (三)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5、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6、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收费标准: 赠与合同公证按受益额的2%收取公证费。 五、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公证 股权转让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转让人、受让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转让人、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 (一)出让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出资协议、资金进帐单、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2、公民个人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股权为共同所有的,应由共有人的共同签订转让合同。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4、股权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2、公民个人受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让、受让方当事人的名称; 2、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住所; 3、转让股权的方式和依据; 4、被转让股权的种类、性质、状况; 5、被转让股权凭证的数量、面值; 6、转让价款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7、违约责任; 8、合同、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 9、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告知事项: 1、国有股股份转让给集体、个人等非国有经济组织时,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政府批准;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辞职和死亡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3、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10%以上股份时,后者不得购买前者的股份; 4、以不同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转让范围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5、公司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三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后在任职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经董事会同意; 6、有无共有人、是否设定质押; 7、有关税费的缴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收费标准 办理股权转让公证,按标的额的3‰收费。 六、如何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卡)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成绩单、在读证明等原件。 在读证明参考样本: ×××(性别,××××年××月××日出生)××××年××月入××学校××系××专业(高中等)学习,学制×年,现在是×年级(高中××年级×班)的学生。(证明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 告知事项: 1、公证员认为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的,当事人还应提交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等)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内容大致为:×××(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毕业于××学校××系××专业,于×年×月分配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2、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七、如何办理寄养保证书公证 寄养保证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的承担寄养外籍儿童保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当事人应提交的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被寄养儿童)原件; 2、承担寄养者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 3、被寄养儿童父母的身份证,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国人的,需提交外国护照或通行证的复印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交其父(母)在国外定居证件的复印件。 4、被寄养儿童父母的书面委托,内容包括:寄养理由,指定监护人、抚养人,寄养年限及被寄养儿童父母的基本情况; 5、寄养保证书,保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承担寄养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编号等); (2)被寄养儿童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出生地); (3)承担抚养与监护的责任和寄养期限; (4)保证被寄养儿童没有不可抗拒之原因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期离境。 保证书参考样本: 保 证 书 承担寄养者:×××,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区×××路××号,身份证编号:××。 ×××,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区×××路××号,身份证编号:××。 被寄养者:××××××,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国家)××××(城市)。 我们的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分别于××××年××月××××年××月赴××××(国家)留学(或工作等),于××××年××月××日生一男孩(女孩)××××××。××××××现在我们家中居住。因我们的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我们夫妇二人自愿接受×××夫妇的委托,承担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抚养与监护责任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证在生活上精心照料,并在二年期满按期出境。 保证人: ××××年××月××日 需要说明的事项: 1、16周岁以上的外籍儿童不得在华寄养。 2、办理寄养保证书公证,承担寄养者要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八、如何申办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这一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当事人应提供的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卡)原件; 2、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信; (1)济南市区的当事人由济南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情报资料中心出具证明(地址:济南市七里山路21号,电话85082971、85082977); (2)济南市区外,如章丘、济阳、商河等地当事人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3、已离境的当事人,须提交委托书和护照复印件(包括身份、离境日期、签证等内容); 4、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需要说明的事项: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效力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公证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则需要重新办理公证。 九、如何办理涉外婚姻公证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1、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名)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2、未婚公证 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证件和复印件(A4纸)及本人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声明书格式如下: 未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但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证,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3、未再婚公证 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本人居民身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及本人一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声明书格式如下: 未再婚声明书 声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市××路/街/镇/××号/村,现住××市××路/街/镇××号村,身份证号码: ××××××××××××××××××. 我声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但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特别提示: (1)未婚声明书公证、未婚证明书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和未再婚声明书公证与原来的经过实体审查的公证书不同,国外使用机构有可能不予采证; (2)声明人作虚假声明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2003年10月以前离境的当事人,办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当事人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证明,由公证处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证书。 4、离婚公证 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应附相应的生效证明。 十、如何申办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当事人出生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如没有,须提供下面的证明) 4、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如当事人和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能反映出当事人和其父母关系及出生时间、出生地等状况,可以不提供此证明)。 出生证明信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写到县、市)、生父母的名字。 十一、如何申办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因血缘、婚姻或收养而产生的关系(包括血亲、姻亲和拟制血亲)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因收养而解除的亲属关系不予公证)。 (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关系人的身份证(护照)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中应写明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以及他们之间关系。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十二、如何申办存款(存折、存款证明)公证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所持有的银行等金融部门出具的存折、存款证明等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存款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金融部门出具的存折(存款单)、存款证明等原件。存款证明上所列存款所对应的存折原件。 3、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十三、如何申办遗嘱(遗赠)公证 遗嘱(遗赠)公证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遗嘱(遗赠)公证,遗嘱(遗赠)人应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有效证件(如军官证); 2、遗嘱(遗赠)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其他有产权凭证的产权证明(如股权证明、存单、发票等); 3、遗嘱(遗赠)草稿; 4、遗嘱(遗赠)有执行人的,执行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和遗赠书参考格式 遗 嘱 遗嘱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编号:××××××××××××××××××,现住××省××市××路(街)××号。 坐落在××市××路号的房产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为防止子女之间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 上述房产在我百年之后,由我的××(称谓)×××继承,他人不的干涉。 本遗嘱委托×××执行(无执行人的不写)。 立遗嘱人:×××(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遗 赠 书 遗赠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编号:××××××××××××××××××,现住××省××市××路(街)××号。 受赠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编号:××××××××××××××××××,现住××省××市××路(街)××号。 我是×××,现年××岁,坐落在××市××路××号的房产是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在我百年之后,我自愿将上述房产赠给×××所有,他人不的干涉。 遗赠人:×××(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特别提示: 1、遗嘱(遗赠)为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遗赠)人可变更\撤消所立遗嘱(遗赠)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消或变更公证遗嘱(遗赠)。 2、遗嘱(遗赠)人只能在遗嘱中处分个人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遗赠)全部或部分无效。 十四、如何申办继承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 (一)申办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应写清楚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编号、生前住所地,死亡年月日,死亡地点及死亡原因。 如果被继承的遗产属于共有,如共有人已经死亡时,应出具其共有人的死亡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同上)。如果有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继承法律关系时,还应出具被代位继承人或被转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同上)。 如果提交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时,该证明应经被继承人(被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提交。 2、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如被继承人无工作单位或者个人档案时,亲属关系证明应由人生前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出具(并应提供两个以上的知情人为其作证)。亲属关系证明应写清楚以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姓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是否健在。如已死亡,应写清楚死亡年月日或者死亡 是在被继承人之前还是之后; (2)被继承人配偶的姓名,与其配偶是否是原配,如不是原配,应写清楚其他配偶的姓名及健在情况; (3)婚后(包括再婚)共生育几个子女及各个子女的姓名; (4)有无收养、非婚、死亡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被继承人的配偶死亡后,被继承人是否再婚; 3、各继承权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 4、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如房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原件。 5、如被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时,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6、如有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继承法律关系时,应提交被代位继承人或者被转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同上)。 7、如被继承人(包括被代位继承人、被转继承人)不在济南市辖区内时,其死亡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应提交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8、如继承人在外地(包括境外)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提交经当地公证处(在境外的经中国驻继承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出具的主张继承权的《委托书》公证书或者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的原件。 9、如有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被继承人抚养较多应分给适当遗产的其他人,应提交由继承人与应当分给适当遗产的人签订的《遗产分给协议书》原件。该协议书应经承办公证员审查并存档。 10、如继承人因病住院或年老有病在家卧床不起,需要公证员上门办证时,应提交司法医疗鉴定机构或县以上的医院为其出具的“神志清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证明原件。 11、如省直房改房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提交《已购公有住房确认表》及《职工购房申请资金补偿额计算审批表》原件。 12、如继承的遗产无所有权证明原件或房改房尚未取得全部产权或原产权单位不准转移变更登记的财产不予受理。 上述各证明材料中的被继人、继承人的姓名应当一致,证明材料内容应当真实无虚假。如果不一致或不真实的情形时,申请人应继续补充有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出具时,应在其下方注明出具证明材料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继承权公证的法律后果及应注意的事项 1、继承权公证书出具后,将导致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即通过继承,继承人将依法取得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所有权。 2、继承是由继承人提起、实施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继承人自己负责。 3、继承人一经在公证员面前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名并经审批出证后,该继承人就失去了取得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权力,翻悔者,公证无过错不予支持。 4、继承权公证书出具后,凡涉及到需经登记程序才能取得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所有权的,继承人应持继承权公证书及时到有关部门申办变更产权所有人登记手续。 |
|